那天夜里喝完酒,我跟队长一块走着回去。他的假期和我的假期刚好碰在一起的时候,这样的晚上就算不得稀奇。吧台边的话题未完待续,刚推门出来的时候,我们还记得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它几句,后面不行了。事情就离奇在这,最开始队长步态端正(甚至有些腿伤没他严重的人走起路来都比他差远了)口齿清晰,仿佛在居酒屋只点了杯牛奶,一坐就是两三个小时,我则酒劲上头,晚风吹到哪里,我就歪到哪里;可是走到体育馆里,我的宿舍门口,反倒是他开始犯糊涂。
按地球人的说法,酒精会让两个共处一室的人手脚不老实,而我甚至没等酒精上头,就有了那种心思。喝的时候我就想,到时候醉都醉了吧,回屋之后想亲热一下,队长他也未必死活不肯点这个头。可真到了共处一室的时候,点不点头却成了我要做的决定。就像不得不接住离奇裹着离奇滚出来的雪球,我不得不想点办法应付。
队长也好,队长堪称乱七八糟、防不胜防的吻也好。不是我故意损他,这人实在醉得不像话,嘴巴就跟变成了个驾驶室似的,里面如果坐了司机,大概也是个醉鬼,只知道开足马力往我脸上可劲儿碾,差点让我没透成气。很难说这种亲热给人感觉下流,甚至和调情都有点儿相去甚远,反正在地球上我没见过有人脸被狗舔过之后觉得自己刚刚被一条狗挑逗了的。既然又不下流,又称不上在调情,我便只能拿出和队长旗鼓相当的坦诚,给出一个不好不坏的评价。而且他醉得多不像话,脸也就烫得多不像话。就好像用嘴唇吻着我的时候,脸也在不甘寂寞地,温度鲜活地吻着。醉鬼队长就是这样把我打动的。
我们心里那些不属于人类的部分,因为一个将人类模仿到底的念头,气泡一样从沸腾的水底冲上水面,争相炸开,样子甚至有些不知羞耻。用了“甚至”这个词是因为我不确定,自己和队长两个宇宙人那时候需要羞耻些什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队长的衣服是我给他脱的。不过这事后面想起来让我有点后悔,因为裤子一脱,醉鬼队长就昏头昏脑地要开干。虽然头一个起心思的是我,默许了醉鬼队长一进屋就黏上来的也是我,可那个节骨眼上要是真由着他胡来,第二天就只有我倒霉的份儿了。
不能够吧,哪怕我俩一块倒霉呢?
“队长您醒醒!醒醒!”
队长好像听进去了,又好像什么也没听。他空出只手,摸到我那根玩意儿后,便抓着它不太客气地上下套弄起来。明明醉得昏头昏脑,动作却有把握得很,仿佛连口都不用开,他早以醉鬼特有的大愚若智,把我拿捏得滴水不漏。这边倒腾归倒腾,那边还不忘紧紧顶在我屁股缝上,要是再不吭声,没准在下一刻,醉鬼队长马上就要不带一点客气地长驱直入了。
实在受不了,我抓住他肩膀往左边墙上一掼,翻身下床:
“他妈的东西。我叫你醒醒!”
队长撞到墙的时候似乎叫了一声,但叫完就没词儿了。连一句“你这家伙”也没从牙缝挤出来,即使是队长自己,都要觉得那时候真是醉得不像话吧。下床之后我也不理他,只管光着屁股,一个抽屉接一个抽屉地摸黑找润滑剂,找到书桌最底下那个抽屉的时候,听见床头那边发出“啪”的一声,台灯忽然被人应声打开。房间里还静悄悄的,我叹了口气,心里知道闹剧差不多要结束了。
“抱歉啊。”
虽然声音不大,但队长说这种话的时候从不含糊其辞。不是醉鬼的队长就是这样把我打动的。话又说回来,被不是醉鬼的队长打动之后,有时候就没那么想跟他继续亲热了。在寻欢作乐的角度上,这样其实是有点危险的。
“您总算清醒了?”
我总算找到那只润滑剂,一面拧盖子,一面回过头问。
“刚把你吓了一跳吧。”
队长一边说,一边抹了把脸,好像还是有些过意不去。
“吓不着我。”
我嘿嘿笑了一声,把头掉回去,继续给自己涂着。
“好吧,”队长也开始叹气,“我先借你的浴室洗个澡。”
“哦,毛巾您换一面擦就行。”
此时我正把第二根手指塞进后门,享受着屁股还为自己所用的感觉。
队长在那之后有没有答话,我不记得了。在我好玩似地塞第三根手指进去的时候,浴室里传来哗啦哗啦的水声。上次像这样一个人冲凉一个人抹润滑剂的时候,我故意逗队长玩儿,冲着浴室方向喊这喊那,一会说扩张得能塞个拳头,一会又说能塞个闹钟,一会干脆说能塞个队长的头,队长总算吭气了,说的却是:“你就是求我,我也不把头塞进去。”不知道队长那会是真不高兴还是假不高兴,总之这话把我笑了好久。
等我觉得万事俱备的时候,浴室里哗啦哗啦的水声也停下了。看队长光着身子推门出来的时候,我好像又忍不住在想,他在自己住的地方是不是也这么走来走去。拐杖尖一下一下砸在地上的声音。湿掉的拖鞋留下三五水迹时的声音。还有呼吸的声音。用我们大同小异的拟态器官,此起彼伏地,呼吸的声音。我一度很喜欢和地球的人们一同发出这种声音的感觉,对他们来说理所当然的事,对曾经还有些多愁善感的我来说,却有一种说不出口的温馨。现在“地球的人们”多了个队长,我对他的喜欢——我和他之间存在着的呼吸情结,也自然在这个意义上更加特别。有时候我喜欢那种世界只剩下我和他两个宇宙人(只剩下我们的话,或许也无所谓宇不宇宙人了)的感觉,有时候我觉得悲哀,有时候甚至有些害怕。只要拟态器官还在人类模样的身体里工作着,他和他的呼吸声就会一直注视我,这不是比喻,是事实。
而我害怕的便是队长某天真的亲口和我说,我们明明连替自己感到悲哀的时间都没有。我知道比起说这种过分的话,他更多时候只会垂下眼睛沉默。我还知道这样说绝对是错的。我们每天都可能,甚至可以死到临头,我们不还是在学着地球人的样子做爱,做爱之前不还是在聊天喝酒。只是就像脑袋里有一个从聊天喝酒一路渴望到肌肤之亲的我,也会有一个和队长四目相对的时候反而犯起恐慌的我。我不害怕“他”,我害怕的是他带来的所有,既煎熬着他也煎熬着我的东西。
我和小香读过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故事书。小香喜欢的书通常画比字多,鲁滨逊遭遇海难差点丢掉性命,一张插画交代了;鲁滨逊在岛上住了十多年,也不过是一张插画的事。小香特喜欢后面那张插画,还把上面所有她能认出来的动物植物都写上了名字。后来鲁滨逊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人。不,星期五本来没有名字,那是鲁滨逊起给他的。
或许是故事书的画比字多的关系,星期五本来没有名字的事,就在刚刚还差点被我忘记,但那张鲁滨逊和星期五站在沙滩上的插画,却是我无论如何也忘不掉的。而且我总觉得,鲁滨逊和星期五就像队长和自己。当然,队长不会给我起名字。他算是那个对自称星期五的我说,“星期五不像是人类名字”的家伙。
星期五在认识鲁滨逊之前,他能够了解到的最残酷的事,是不是自己要被当成同胞的食物吃掉?或者同胞要被其他部族的人吃掉?在那之后,他是否从对方的话语里发现,在这个养活了鲁滨逊,也养活了他的岛屿之外,有更大的“岛屿”养活了更多匪夷所思的生命?如果星期五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地方,他是否未曾探索过近在咫尺的海洋,未曾想过海的对面还有什么?
他不需要。
可是因为鲁滨逊在这里,他现在知道了。全都知道了。
他本不需要再去烦扰自己,不需要再思索得到与失去。
知道了生存的重压煎熬着鲁滨逊,也煎熬着自己的星期五,最后还是忠实地和这个人走在一起。
忠实的是星期五自己的心。
……
不想鲁滨逊和星期五的时候,我偶尔会觉得,就像自己在同呼吸共命运这件事上同时吞咽着不纯粹的惶恐和不确定的幸福那样,队长是不是也在我身上找寻着某种终结的感觉?好像文章画上句点,音乐走向穷尽。可是太阳总是照常升起,城市总是陷入新的危机。所以他只能继续认为,他还有必要爱我,还有必要绝不放弃我。什么时候他可以不在乎我是否爱自己,是否已经放弃了自己,他就迎来解脱了。永远解脱了。到了那个时候,他还会不会跟我做这件事情,或者答应我做这件事情,我不知道,也像不敢向他如实说出这些喝醉时都要来骚扰我的想法一般,不敢去问。
而且就算问了,他也只会回答我“别说蠢话”吧。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当别人要像这样窥探他内心想法的时候,队长是不知道要抗拒的。他只会觉得我的话很蠢,不应该再说下去。
不过队长管得再宽也只能管管我的蠢话,我怎么写星期五夜里发生的蠢事,他可管不着。顺带一提,也只有他会完事之后,露出那副仿佛觉得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很蠢的表情,并且一直保持到天明。不过也正因为他觉得很蠢,我才能与之相对地生出几分窃喜。连我自己都唤不来的终结的感觉,他又怎么会在我身上找到,更何况,还要通过他眼里的这件蠢事?
蠢事就蠢事,如果他哪天反思自己不够,反思到了地球人头上,我这种蠢事积极分子肯定比他更像人类,那我高兴还来不及呢……顺带一提,我来地球之前没机会“变蠢”,更别提感不感兴趣,成双成对的L77男人也不会做这种事。队长以外的对象,没有。队长之前的经验,也没有。甚至可以说,我们应该算是对方的第一个男人。这点倒和鲁滨逊或者星期五不太一样。
但我确实该学学星期五,不能光顾着琢磨鲁滨逊的脑袋里想些什么,那样会变得不像自己。再说了,琢磨到最后变成第二个鲁滨逊,也非我本意。
“在想什么?”
时间回到星期五的夜里,队长用他不怎么自然的开场白第一个打破了沉默。
我笑了:“在想您是不是打算洗洗直接睡了。”
“要是你之前没把我往墙上推那一下的话,我就睡了。”
队长挨着床头放下拐杖时,台灯的光亮被他挡住大半,房间又猛地黑了下来。
他一定是看见了我闭上眼睛的样子,所以才会再一次吻我的嘴唇。
几乎在同一时间,台灯关掉了。
不纯粹的惶恐。不确定的幸福。
比挥拳或踢腿更轻松,比握手或拥抱更沉重。
我们望向对方的眼睛,发现在那里面,有一个自己正微笑着。
或许是为了将这个微笑着的自己消化掉,队长再一次在我的身上温存起来。
就好像只靠他的手指和嘴唇,我们就能相互理解那样。
而我想要提前开始怀念这里的一切,像一个阔别第二故乡已久的人。
“再见。”我用最小的声音说。
“什么?”队长抬起头来。
“没什么。”
是的,没什么。
只是当时的我或许找到了,在那双眼睛里永远微笑下去的秘诀。
……
星期五没有了,不等天色大亮,它已经变成星期六。队长五点半会醒一次,那个点不走运收到他定期通讯的,或许一个两个的都以为这人放假还日出而作日落不息,其实没有。回笼觉睡醒之后,他自己都经常不记得值班的队员跟他汇报了什么。
“你肯定也听到了吧?”
这会队长还不舍得把衣服穿上,一边按着眼窝,一边问我。
我早有准备地耸耸肩:“我刚跟大村先生他们跑步回来!”
本以为队长会说“出去跑步和你能不能回答我的问题有什么关系”,结果他放下手转过头来:
“早上吃过了?”
“没有。一会和他们去体育馆里面厨房找点吃的。”
“算了,你去吧。”队长叹口气说。
“您还要睡?”
“不睡了,这个点还睡。”队长边说边下床。这时候我才发现,他在天蒙蒙亮那会把放衣服的椅子往床边挪了挪。有这功夫不如把衣服穿回去得了。
“那我等您把衣服穿了,一块去吃早饭吧。”
“不合适吧,”队长低头扣着上衣扣子,“我毕竟不是体育馆的。”
“您都不请自来多少次了……”
队长抬头瞪了我一眼:“还我不请自来多少次。那你说说,我之前不请自来都是为了什么?”
“当我没说!当我没说!”
等队长把衣服穿完了,我又凑上去:
“一块去嘛。”
“有咖啡吗?”队长接过我递来的拐杖,一边支起身体一边问。
“大村先生屁咖啡不懂,买的全是速溶。”我说。
“那喝茶好了。有茶吧?”
“有更好的,清早刚到的鲜奶。”
“你订的?”
“小猛订的。”
“啊?”
“我知道您想说什么,小猛他这几天不是回老家吗!但送奶工不知道呀,那肯定放着不喝白不喝,要您不喝第二瓶,就要给大村先生拿去喝了……”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队长摆摆手,示意我不用再说。
再一次推开门,走向屋外的时候,围墙后头那排行道树的叶子正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六点钟我爬起来,换上运动服晨跑的时候,它们看上去还像在凉丝丝的空气里一动不动地漂浮。我和队长一块去放牛奶的箱子前头。百子那会或许是在别处忙活,要是她也在职工宿舍前的空地上晃悠,我那样大摇大摆地拿小猛的牛奶(还带着队长一块儿),就免不了一顿说。带着两瓶牛奶进了厨房,我叫队长只管坐着,本来想的是当着他面露一手,结果还是把好好的荷包蛋煎糊了。队长虽然说着要我自己尝尝失败的滋味,但还是给我留了半块三明治,是他后来自己做出来的。不爽的是,反倒给队长露了一手。更不爽的是,半块三明治两口就吃完了。写到这里我甚至想,他鲁滨逊有什么好?胜利果实除了打发星期五的那两口,剩下全是他自己的份。
Fin.